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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后的绩效评价和评价结果应用 (绩效后评价)


        随着我国新公共管理运动和新绩效预算的兴起以及公共预算和公共财政领域改革的推进,政府的资金管理理念和制度变革选择也在悄然变化着。在我国,以事后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切入点,财政资金“追踪问效”机制也开始逐步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合理运用是财政绩效工作的核心,更是绩效预算和事后绩效评价的有机结合点。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和评价评价结果,也叫绩效信息,“拥有绩效信息”和“使用绩效信息来制定决策”这两个概念并不相同,绩效信息存在一个从生产到取得再到现实应用的过程。绩效信息的本身并不是目的,它只是制定决策的工具。无论是从政府绩效评价、绩效预算还是公共支出管理的角度来看,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都有其必然性。
        从政府绩效评价的层面来看,绩效评价是一个层次递进的过程,包括评价准备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和评价结果的管理阶段等一系列环节。
        从绩效预算的层面来看,绩效预算的核心特征是在绩效信息与预算决策之间建立起某种联系,实现绩效评价结果的有效运用,有助于形成一个紧密的、涵盖财政资金支出全过程的“绩效预算分配―使用―使用结果评价―下年度绩效预算分配”的绩效预算约束环,使绩效管理贯穿财政支出及分配领域。
        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身来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是判断评价工作能否取得成效的主要依据,也是保证这项工作持续、深入发展的基本前提。财政绩效评价还是加强财政支出监管、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成功案例包括:
      《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
     《绿化养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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